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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蓝波湾   发表日期: 2006-08-12 14:42   复制链接





   宝钢认购权证将于8月30日行权,上证所今日提醒各结算参与人,应于行权申报当日16:00前将足额应付资金划至其开立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非担保资金交收账户。
  根据上市权证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规定,权证行权实行T+0交收,因此各结算参与人应于行权申报当日16:00前将足额应付资金划至其开立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非担保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的,行权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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